索??引??号: 13517/2025-0131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
承德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
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方案
物业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和市纪委监委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方面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攻坚,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整治重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定期将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报告的行为。
2.重点整治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对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未履行发现、劝阻和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3.重点整治已依法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服务项目,不移交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等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重点整治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和收益情况底数不清,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公共收益分配比例不明确,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2.重点整治未经业主依法表决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的行为。
3.重点整治未将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问题。
4.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重点整治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问题。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服务问题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方法措施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按照整治重点开展排查,重点梳理信访举报、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挂账销号。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二)集中攻坚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住建局统筹牵头,压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问题攻坚。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问题的,由属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住建部门依据处罚结果扣减企业信用分数,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解聘该企业并引入新的企业。
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在专项整治中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肃问责。住建、社会工作、公安、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依职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智慧监督。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整合,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对比分析,准确定位存在的问题。聚焦小区公共收益的资金流向,依法对涉嫌占用公共收益的单位和人员的银行流水进行追踪、分析,精准发现问题,为打击非法侵占公共收益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认真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查找症结原因。压实街道社区责任,发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监管举措,有效堵塞制度漏洞,边整治、边完善、边提高,既全力解决当下又注重长远考虑,彻底根治“循环整治”顽疾。
举报电话:0314--2037879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